何为监督?我认为,简单来讲,就是站在一定的立场去审视和评价一个人的行为表现。并在此基础上督促该行为人按照既定的职责去完善自身行为,以求得好的实效。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并不是一提到监督就很自然地联想到纪委,这种观念是极其片面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都有自身的监督或监管职责,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去督促对方履行好职责。巡视发现,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把经济建设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有的只顾抓权力,不去抓监督,任命干部时当仁不让,平时对干部却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撂挑子给纪委等等。这些问题暴露出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监督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清晰深入,没有站好自己的岗,以致思想和行为都出现了偏差,有的甚至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权力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从这里来看,但凡掌握一定权力的人都要接受监督。因为只要有权力,必然关系着一部分人的利益需要另一部分人履行职权才能实现。倘若掌权者不好好履行职权,那必然会侵害某特定群体的利益。上级监督、本级监督、下级监督,说起来监督主体很多,但是漏洞也很大,任何一方监督主体不给力,都会影响到整体监督的效果。比如上级监督方面,如果距离太远、遥控指挥,那上级监督的效力将会大大降低,那么同级监督的效果同样也会因此大打折扣。因为各类监督主体之间是彼此相互影响的。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纪律规矩必须执行,不能在享受权利时,自认为高人一等;在履行义务时,又躲躲藏藏、遮遮掩掩。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力”,只能姓“公”。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如果真的变成这样,那么也就和西方的政党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时刻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使用权力必须慎之又慎,绝不可随意打折扣、搞变通,作为纪检干部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