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叛逃罪的法律规定
一、概念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二、法条
我国刑法第四百三十条【军人叛逃罪】规定,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条文解读
本条共有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叛逃罪的规定。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叛逃”,是指以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为目的逃往境外的行为,既包括从境内逃往境外,也包括合法出境而在境外叛逃。这里所称的“境外”,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是军人神圣的职责,叛逃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军人的这一职责,同时对国防安全和国家的利益也造成了危害,因而对这种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为人的叛逃行为必须危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这也是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前往境外不归或者滞留境外不归,没有危害国家的军事利益,不能构成本罪。3.行为人的叛逃行为是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的。这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如果行为人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的,不能构成本罪。根据本条规定,对于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策动他人叛逃的,指挥人员或者负有重要职责的人员叛逃的,携带军事秘密叛逃的或者叛逃后公开发表叛国言论,申请政治避难或进行其他危害国防安全活动等情况。
第二款是关于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如何处罚的规定。航空器、舰船是军队的重要武器装备,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往往给国家的军事利益造成重大的危害,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因而本款对于这种行为规定了比一般叛逃行为更为严厉的处罚。本款规定,对于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胁迫他人叛逃的,携带重要武器装备叛逃的,携带大量或者重要的军事机密叛逃的,叛逃后进行严重危害国家国防利益的活动的等情况。
四、立案追诉标准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为依法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保护国家军事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解放军总政治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十一条 军人叛逃案(刑法第四百三十条)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因反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而出逃的;
(二)掌握、携带军事秘密出境后滞留不归的;
(三)申请政治避难的;
(四)公开发表叛国言论的;
(五)投靠境外反动机构或者组织的;
(六)出逃至交战对方区域的;
(七)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军事利益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