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 失业保险: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 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如果新单位和原单位在同一城市,可以直接在新单位继续缴纳医保。如果新单位和原单位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4. 工伤保险:换城市工作后,工伤保险关系可以随劳动关系一并转移。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5. 公积金:换城市工作后,如果新单位和原单位在同一城市,可以直接在新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如果新单位和原单位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的转移手续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